心理諮商與靈修輔導

 

基本不同

心理諮商

靈修輔導

目的:幫助人在其自我認知上,達到較高的自由。 目的:幫助人在感受天主寬恕的經驗下,獲得較高的自由。
雙方互有連屬的關係。 雙方都應聆聽天主的聖三。
直接進入人的內在層面,例如:孩童或青少年其所發生的事。 天主與人之間的探討是重心。
主要目標是在改善其人際關係,偶而會談論到天主的概念。 幫助人與天主達到一個真實的關係,這將影響到人的整個層面。
心裡複雜的罪疚感是其所關心的。 試圖發現罪疚感的經驗是否屬實。
有些諮商技巧有助於靈修輔導,特別是 Carl Rogers所提出發展的。 有時靈修上真理的協助,並不能滿足受輔者,轉診有其必要性。

一般評語

  • 一位優秀的神師或諮商人員應指導他人走向獨立自主。
  • 開始時,雖然神師或諮商人員與受輔導者的關係可能是依附性的,但在真正的靈修輔導當中,雙方應是自由獨立的,而且在天主面前能共同決定事宜。
  • 那些有自知之明的神師或諮商人員,不僅瞭解自己的不適、不完全性,以及需要被關愛,會懂得如何避免形成互相依附的關係。當依附的關係成了定局時,他們應該明智地拒絕給予任何型式的指導。
  • 基本上,作為神師或諮商人員要意識到自己的需要,在會談與溝通上很容易地會影響到他們與受輔導者之間的態度。
  • 心理諮商和靈修輔導應分清他們有不同的場合及內容。
  • 神師及受輔導者並非只有他們二人,他們其實被天主聖三的愛所包圍。他們不僅互相聆聽對方,更聆聽天主聖神在他們中說話。
  • 這類的輔導不僅使受輔導者獨立自主且自由,而更是能夠在聖神內生活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