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發誓願的準備期

宣發誓願是初學培育的具體成果

宣發誓願的禮儀不僅結束了初學培育時期,同時也開啟了修會培育的下一階段───暫願考驗期的培育(Cf. CIC 653-655)。

根據教會的訓導及經驗,公開地宣發誓願包含了多重涵義,除了修會法定因素之外,更是項神學因素。

根據當代的禮儀概念,宣發誓願禮儀尊嚴性不止在於宣發的儀式而已,更要求當事人事前能有妥善的準備,事後能遵奉所宣發誓願的內容。如若沒有妥善的準備,禮儀功效不彰,有淪為魔術表演之嫌。因此: 

  • 宣發誓願的禮儀是培育階段的分水嶺
  • 宣發誓願的培育在初學培育中享有特殊的地位
  • 宣發誓願的培育是禮儀舉行的必要條件

兩個層面

換句話說,宣發誓願的禮儀具有兩項同時準備目標,那就是時間的持續性以及個人關係性,縱向與橫向的雙重層面。

  • 不僅要尊重宣發誓願內容中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互動關係
  • 同時依照宣發誓願內容來強化個人內在對自己和外在對他人的雙向關係

由於宣發誓願是修會終生培育的一環,不應視為附加產物,與其他階段的培育息息相關。

三個層次

除此之外,整個宣發誓願的禮儀包括了下列三項層次:與基督的關係,與教會的關係,以及與個人特殊的關係。這三層次可以落實在牧靈與培育的應用上。

首先,由於宣發誓願的儀式常與彌撒禮儀結合舉行(PI 54; OPR Introduction, 2),因此初學生們從頭就該關心自己如何與耶穌基督建立起永恆親密的關係。

其次,由於修會誓願是個具有奉獻與結合的教會行為,因此初學生們必須培養教會的意識(PI 10;CIC 654)。初學生從頭就該學習聆聽慈母教會,遵奉教會所頒布的訓導,並關注當地教會的發展。

最後,初學生不僅要能夠自由地終身投入,而且有責任地活出福音勸諭的生活方式。初學生不是試探自己如何在基督內獻身與天主,而是感激天主首先邀請他們加入祂的王國並且「給予他們自由與幸福,如果他們能夠美日更新他們所奉獻」(PI 55)。

因此,Potissimum institutioni 指令認為初學培育是個試驗場,為終生獻身侍主的卓越性及可能性,如此使初學生才能在自由抉擇下宣發誓願(PI 55)。在同樣的指令與 Renovationis causam 訓令中都指出即便終生誓願才算是福音勸諭生活的完整呈顯,但是這樣的生活方式應該早已實行多年了(PI 56;RC 35.1)。這些訓令與指令再次要求初學培育應該提供一個宣發誓願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