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關係中團體性的成份

修會聖召的培育也必須考慮個人的團體性的成分,因為個人唯有在修會內生活過,才能成為真正的會士。

從團體故事的角度來看,修會聖召培育過程將這團體性分為本體、功能以及物質等三層面(Labonté 295)。

本體層面

培育過程包含天主聖神的不斷地化育個人以及個人本性的成熟的發展。

首先,天主聖神的恩寵與修會所承襲的神恩是團體性的本體層面。

其次,人格特質也在考量之列,因為在這過程中要求自我的一致性:自我覺察,自我認知,自我鍛鍊,自我分辨。

再者,培育過程中的教育工作是整合連貫性的。

培育其實就是「個人身上的一種動機能量,這種動機能量指示出那些被人認出與接受來自天主聖神的影響。」

功能層面

團體性的功能層面是使「跟隨基督」成為特定時間與地點的先知、見證和治癒的轉變能力。

首先,這培育過程必須注意社會文化的條件及社會的趨勢,會士因此可成為見證及改造的能力。

其次,培育過程需要將奉獻生活與當代的價值觀與表現方式相互比較。

再者,培育過程所關心的是內在的成就與存在保持一致。

培育其實不僅倡導社會正義與和平及改造社會,同時也更新、復甦教會及修會奉獻生活。

物質層面

團體性的物質層面就是在規範個人行為,團體行事,風俗習慣,生活方式,工作善表上都能表顯出「跟隨基督」。

由於這層次,教會與修會奉獻生活中的治癒與改變成了中心。

培育過程主要是維持並且復興基督徒與教會的可信度,例如,提供一個周全平衡的奧秘及應用基督論,以及闡明成為使徒的要求與責任。

培育其實不僅豐富會士們內在生命,同時也要求在行為當中表現出修會的價值觀。 


Laurier Labonté, "Formation, Challenge to Religious Life", in: (unidentified), Religious Life...Formation Renewed! Ottawa, Canadian Religious Conference 1983, pp. 295-338.